每人缴费199元 政府资助478元
【头条】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超60万,错过这几天待遇就没了!
各位街坊
城乡居民医保要缴费啰
每人缴费199元
到12月20日截止
按2017年度的医保待遇
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合计为64.81万元
这份医保待遇那么丰厚
千万不要错过啰
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工作将于12月20日截止,目前已有441.14万参保人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仍有部分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城乡居民未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市医保局呼吁,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尽快缴纳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以便正常享受2018年医保待遇。
目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在广州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9元/人,政府资助标准为不低于478元/人。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住院等医保待遇。
2017年度,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合计为64.8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费最高报销限额为19.81万,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报销限额为45万(首次参保当年为40万)(注:城乡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将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缴费注意事项
1
已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
请在12月20日前在委托划扣的银行账户上备足余额,并确保账户处于正常可交易状态,由银行自动划扣医保费。
2
原现金缴费且尚未申报银行账户的续保人员:
请尽快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并备足余额,以便通过银行划扣方式进行缴费。
3
请经办人在12月20日前完成批量缴费。
中途缴费办理条件
按规定,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如过了缴费期,想在中途参保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2、本市行政区域外转入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3、新出生婴儿
4、新迁入户人员
5、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6、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
3
缴费失败原因及处理方法
大概有以下几点:
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冻结、账户销户等
为了避免因此影响您的缴费手续,
下面的处理方法请您一定记牢了!
请您留意本人银行账户的扣费情况,如发现参保后一直无法扣费成功,应尽快检查账户余额及状态,或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前台咨询。4各类人员参保登记渠道
至于连参保登记都还没办理的小伙伴们,
请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请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请尽快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待遇:可享受住院报销大病医保等
【待遇: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5%】
根据广州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享受住院、指定单病种、门特、门慢、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
其中住院待遇有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其他城乡居民三个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和55%。
【大病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升至45万元】
大病医保并非特指某个病种,而是指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
今年5月,广州市人社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6月起至今年底,广州将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近日
一则有关医保卡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上流传
2月1日开始收26元“药事服务费”,
不带医保卡看病这26元要全部自己出?
2018年1月开始到街道登记
每月有70元补贴返还到医保卡?
其实,针对上述消息,
广州市医保局已在今年初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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